動力用電、用水、電話安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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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機
申請50KW以上動力用電前應先辦理電氣技術人員執照。
內容說明
- 檢附應備文件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。
- 如有異動應即辦理異動登記。
應備文件
- 登記申請書一份。(技術員登記表三份、登記卡一份、電氣設備明細表二份)。
- 電氣技術員合格證件正、影本各一份。
- 電氣技術員一吋半身相片三張。
- 技術員國民身分證影本(正、反面)一份。
主會辦單位
本管理中心營建環境組。
經濟部中部辦公室。
參考法令
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。
申請時機
公司(或營利事業)設立登記完成,申請開工檢查前。
內容說明
公司申請用電外線部分由台灣電力公司負責設計及施工安裝,內線部分由廠商自行委託合格之電器承裝業施工安裝。
應備文件
- 使用電力證明書。
- 電氣技術人員執照。(50KW以上動力用電)。
- 內線承裝竣工單。
- 用電建築物使用執照。
申請資格或要件
已辦妥公司(或營利事業)設立登記之農業科技或其他園區事業、園區服務事項、駐區機構。
申請時機
- 公司(或營利事業)設立登記完成,申請開工檢查前。
- 其他單位則於使用前。
內容說明
檢附應備文件向本管理中心營建環境組申請。
應備文件
下列文件中任一項:
- 建築物使用執照。
- 建築物完工證明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。
申請資格或要件
已辦妥公司(或營利事業)設立登記之農業科技或其他園區事業、園區服務事項、駐區機構。
規費及其他事項
- 申請費:新台幣五佰元。
- 試壓費:依管線口徑大小樓層數而定。
- 工程費:依管線設計圖樣而定。
申請時機
- 公司(或營利事業)設立登記完成,申請開工檢查前。
- 其他單位則於使用前。
應備文件
- 申請書一份。
- 印鑑卡(申請書背面):加蓋機關、團體學校、公司行號及代表人印章,並加註執照號碼及地址。
- 證件影本(機關、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不必附送證件):公司執照影本及代表人身分證影本。
申請資格或要件
已辦妥公司(或營利事業)設立登記之農業科技或其他園區事業、園區服務事項、駐區機構。
規費及其他事項
裝置費新台幣三仟元。
保證金新台幣一仟元。(自備話機者免繳)